南京开购房证明社保上补的为什么不算


南京补缴社保能开无房购房证明吗

购房资格核查时,居民家庭成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可

其他注释

(一)本通知自2021年5月29日起执行。已发放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按原政策执行,未发放的按本通知最新要求制定销售方案。

(二)符合最新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能提供上一年度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本市户籍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前往“我的南京”APP开具无房购房证明: 1 .2008年以后在江苏省注册。2.未婚单身;3.离异且无婚生未成年子女的人;4.有非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员。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必须到窗口开具无购房证明。

(3)“我的南京”app中的购房证明申请仍在审核中的,申请人不能在人工窗口重复提交申请。我的南京app结果返回后才能提交申请到人工窗口。

(4)南京户籍满5年且无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申请人,符合网上发放条件的,在“我的南京”app提交申请后24小时返回发放结果;不符合网上开具条件的,向窗口提出申请,对户籍证明进行人工初审后,开具暂时无法使用的纸质无房购房证明。24小时后,短信通知申请人证书是否可以使用。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已发放的无房购房证明可继续使用,到期后按《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发放。

延伸阅读:南京六区限购政策

南京户籍

1.没房的话,单身的买1套,已婚的买2套。

2.已经有一套了,限制单身人士,已婚人士可以购买一套。

3.2套及以上单身和已婚人士,限制购买新房和二手房。

非南京注册

1.有房的,禁止购买。

2.如果没房,可以买一套。

区域购房南京(高淳、六合、溧水、浦口除外)已婚的离婚两年多了带未成年子女,最多2套房以您的名义离婚两年内原离异家庭名下有一套房,离婚后无房一方可购买一套房。前离异家庭名下不少于2套房,离婚后无人买房。非南京户籍有房就不能再买了。
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限购政策
南京户籍单身且未离婚限购1套
家庭名下最多买2套。
无未成年子女,名下最多1套房
原离异家庭名下无房,离婚后双方可随意各买一套。
无房:限1套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59356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