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在江苏省内异地购房怎么提取
家庭在南京无房无套房的,异地购房地点必须是配偶户口所在地或工作缴纳社保所在地。购房后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
提取时间:
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材料提取:
1.职工携带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台窗口签字)。
2.如果是已婚,一定要带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
3.本人将本人公积金存入开户银行支取网点的银行借记卡(一类)。
4.在户籍地买房时,还需要携带购买地的户口本;上班买房,需要提供购房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