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改办会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下旬发放本季度的租房补贴。(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汇款时间为准)
延伸阅读: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1.出借或者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租赁房屋的居住用途;
3.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租赁房屋居住;
4.连续三个月或六个月拖欠租金,经催告仍不支付的;
5.获得其他形式的政策性住房保障;
6.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改正的;
7.租赁合同应当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