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退房后能否重新申请住房保障
是的。
申请人书面放弃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后可办理退房手续,退房后,可通过其他方式申请调整住房保障;
如仍需申请实物配租保障,需在退出原实物配租保障两年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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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套公租房的年限为5年,租金标准(含物业费,下同)不高于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的70%。承租人应按6个月租金标准支付保证金。政府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局制定,并定期调整和公布。
新员工的初始租赁期限为3年。
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应与建设期限相适应,租金标准由单位确定,但不得高于同地段市场同类住房租金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