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附地址)
gt资料来源:江苏政府服务
处理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姜妍街高科一路2-2号北苑大厦B座1101室
咨询方法
025-5862710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0-12:00,下午14:30-17:30;
春秋两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延伸阅读:
新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送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二)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
无异议或者经公示异议不成立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予以登记,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