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后有哪些待遇可以领取(附标准)
“天津失业后可以领取哪些福利(有标准)”
一、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期限为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缴费年限为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月缴费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
二。您可以接受其他治疗
(一)2022年6月1日(含6月1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发放标准由906元提高到960元。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按照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一次性发放。按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的,按新标准执行;按6月1日以前的时间,按原标准执行。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发放。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的,按新标准计算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登记时间在6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4)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申请时间在2022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的,转移的失业保险费用按新标准确定;申请时间在7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需转移的失业保险费用。
温馨提醒:
上述失业保险缴费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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