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2年春节期间社保申报时间
江苏省2022年春节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告如下:
2022年2月7日、8日调整为报告期,网上服务和柜面业务正常开展;2月9日至13日为结算期;14日开始正常办理业务。
延伸阅读: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表的应用和使用
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当如实提供出具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所需的相关信息,已出具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不得擅自涂改、伪造,不得将所获取的社会保险信息用于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非法向他人披露。
伪造社会保险权利记录单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