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打响放开二手房限购第一枪
5月20日,大连市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大连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大房办[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从保障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售房需求、满足合理住房信贷需求等方面调整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大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无限制区域的房屋数量不计入房屋总数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商品住宅和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二手房)的,暂停限购区域内商品住宅销售。住房单元的认定是指在限制区域拥有的住房单元总数,非限制区域的住房单元数不计入住房单元总数。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无需提供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吸引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居住和工作。
在“限购区”购买二手房没有限制
■具有本市户籍的成年子女家庭,可与其父母及家庭(不限户籍)整体共同申请购房资格,购房套数按申请家庭整体可购买的总套数确定;
■购买限购区域二手房的居民,不再受现有住房总数的限制;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建筑面积在限购区域内不足144平方米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满足住房改善的合理需求;
■我市高层次人才和城市发展人才紧缺,可根据家庭需求在限制区域购房,不受房源数量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售房限制
如家庭成员因生病、上学等特殊情况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学费等。,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承诺解除对房屋买卖的限制,满足合理的房屋买卖要求。
此外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改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满足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测分析,完善一房一价备案制度。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符合原购房政策,需要办理限购区域商品住房资格证书的,仍按原渠道办理。按新政策需要办理购房资格证书的,待系统升级完成后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