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起桐庐县养老机构解除封闭管理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安全有序拆除“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封闭管理的通知》,明确“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县(市、区)社会7日内无新增本地病例的,可以解除封闭管理”。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5月19日起解除全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预约参观
老人家属可预约探视老人,控制人数。家属进养老院,需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还要量体温,亮绿码,查行程,一直戴口罩。养老机构应当设立探视室,引导家属按照指定路线探视,并每天对探视室进行消毒。
2。住院人员可以有限的方式外出
在医院里,除非必要,老人和工作人员是不出门的。外出时要严格办理相关手续,承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回医院时,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报告外出路线。工作人员,已外出14天以内的老人应严格执行每两天一次核酸检测,其他住院老人每两天采样不低于20%。
3。加强医院管理
继续实行分楼分层管理,院内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要拒绝接纳外来人员组织活动,严格控制各类参观和志愿服务。对承担养老机构民生工程的工作人员继续实行相对隔离管理。
4。恢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以正常开放,但要控制人数,减少聚集活动,严格实行测温、亮绿码、查行程。老年人食堂要间隔、错时保管,减少食堂用餐次数。
5。提高疫苗接种率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快老年人住院疫苗接种,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