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解读


2021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原文

冬季农村新冠肺炎疫情

防治工作计划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多,暴露出防控意识不严、防控能力不强、农村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会增加疫情传播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科学准确做好冬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指导意见》和《新冠肺炎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近期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期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主张春节假期不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专院校和企业非高峰假期开学。从事进口货物运输、运输、储存、销售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休假或在工作场所工作。严格控制中高风险区人员进出。

2.减少人群聚集。春节期间,各地严格控制庙会、文艺演出、展览和促销活动,减少农村集市的规模和频率,控制人流。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家庭不举行聚餐等聚会活动,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劝说农民不要走访,少聚少出,提倡“喜事要缓,丧事要简,酒席不要办”。确需举办、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且有防控方案的活动,应当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3.加强海归管理。回国人员需在7天内携带有效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回国。回国后将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在此期间,将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回归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工作。

4.加强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形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加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密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第一时间就诊和报告的意识。

二。早期检测

1.扩大“应有检查”的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含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地区需要调查和考察的人员纳入“应检”范围,每周进行核酸检测。

2.及时进行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村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的采集和检验。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机构采集样本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会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地方检查范围。

3.加强环境和药物监测。每周在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娱乐室、公厕、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核酸检测,并在正规住户进行采样检测。农村药店对退烧药、抗感染药的销售设立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期报告

1.可疑病人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病人时,应在观察期间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送检,协助转诊。农村药店发现买退烧药、抗感染药等的患者。,并在2小时内上报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应立即反馈给采样机构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感染者在线直接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中心网络直报。

四。早期隔离

1.快速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应立即向县(区)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并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防控机构要迅速组织派出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毒、社区防控等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治疗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乡村医生应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追踪传染源,控制疫情相关人员。

2.对自然村实行封闭管控。对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家庭,立即实施封闭控制,所有居民居家进行医学观察,规范设置村内隔离点,实施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当疫情持续传播时,应以新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科学划定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县级疾控机构应当在市级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公安和工信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乡村医生应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根据通信大数据,及时核查疫区人员流出情况,发布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追踪调查。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级政府应当设立集中隔离场所,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对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转移应在12小时内完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以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布通告、悬挂公示牌、每天上门等方式,加强单人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的落实。家里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的要求管理。

5.对所有员工实施核酸筛查。要对已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疫区所有人群进行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调配队伍,分区域、分时间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多重核酸筛查,消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了由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各部门、各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统筹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进行环境消毒。乡镇政府、村委会要设立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城乡结合部、机场附近、公共厕所等易发生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毒。生活垃圾应消毒后运出集中处理,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应由相关部门消毒、密封处理。

五、早期治疗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患者接诊指南,强化预检、分诊、首诊责任制,重点关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并加强流行病学史查询、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识别。

2.可疑病人的转诊。县医院要规范发热门诊和留观室的设置,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没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要有专门的房间隔离可疑病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应立即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可疑患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安排负压救护车在2小时内将患者转运至县级医院救治。如果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注意司机和医护人员的防护。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应协助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治疗。县内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能转运的重症要收治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的医院感染防控。县医院的主要负责人是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院和医疗界各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应当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者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控制人流物流,减少人流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在新冠肺炎接收可疑患者后,应尽快对环境和设备实施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医院感染预防控制专家,成立多个检查组,定期对县内医疗机构进行逐区检查指导,覆盖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诊所等。县疾控中心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和环境消毒工作。

六。强保证

1.组织和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系统应保持应急状态,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级三级预防网络的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实行乡镇干部、村干部、民警、村级医务工作者、网格员“五包一”责任制。充分发挥医联体和医联体的作用,一县一乡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区域防控任务,一乡一乡落实乡镇卫生院包村任务。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毒等方面的技术培训面向县、村三级专业人员。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部署机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确保县内至少有一个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为1名感染者预留100间隔离室,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本地区集中隔离室,满足大规模人员隔离需要。隔离场所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配备工作人员、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援助。如果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建立了医联体,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城市三级医院进行督导,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派管理、医疗、护理、检验、院感等人员进行指导,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县医院未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由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三级医院分布在县,并按照指定的职责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升县域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的能力和水平。

4.物质支持。省、市两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分步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准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的经费保障和物资支持,做好疫情发生后区域控制的生产生活保障准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好保护材料。各地要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将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范围。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畅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绝不能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用运输车。

5.监督检查。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做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应保障工作。要组织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把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和薄弱环节,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不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省级联防联控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农村冬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综合组备案。

点击查看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59083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