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调整(图解)
【/S2/】2022年5月20日,天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
1、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家庭住房,最高可贷款80万元。
2.职工连续3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我市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已付租金,总额不超过2400元。
3.贷款受理日在2022年5月27日前的,按本通知实施前的政策执行;2022年5月27日(含)以后受理的,适用本通知。贷款受理日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的日期。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