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医保在南京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就医(附注意事项)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市民卡,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城乡居民医保不设定点零售药店(“特殊药品”除外),购药不能刷卡结算,也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注:参保居民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无信用卡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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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门诊高额费用补偿实行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首诊和转诊制度。
参保居民(学生、儿童除外)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首诊;医院可以作为所有参保人员的第一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需要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按规定首诊转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急诊抢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