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参保居民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一个治疗年度内,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基金支付(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先由个人按比例支付)。
包括门诊统筹治疗、门诊高费用补偿治疗、门诊重疾治疗、门诊精神病治疗、门诊艾滋病治疗、住院治疗和生殖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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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门诊高额费用补偿实行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首诊和转诊制度。
参保居民(学生、儿童除外)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首诊;
医院可以作为所有参保人员的第一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要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按规定首诊转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急诊抢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