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险一次性营养费有多少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符合国家规定享受产假3个月及以上的女职工,基金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阅读: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条件及申请材料
处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费用):
1.男性员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和分娩;
2.因用人单位中断或缴费不足、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导致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的费用;
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
4.异地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6.输精管切除术和再通术。
申请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生育四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
3.男职工配偶报销的,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还须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人流提供的病历和病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