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为加强教育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招聘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11〕326号)、社等。)等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9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21年下半年重庆高新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原公告及职位列表:点击进入。
三。招聘范围和目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4.品行良好;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单位人事纪律被本单位辞退或者开除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用工作人员纪律处于禁入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因背信被执行死刑的人;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失信情况。
军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并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简章发布前在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服务期未满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工作经历
至少2年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经验。本简章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按“年到月”计算。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四)岁年龄要求
本宣传册要求的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1日。例如,“40周岁以下”是指41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教育和专业要求
申请人应持毕业(学位)证书申请。已在国内大学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中国(境)外高校毕业者,须在资格复审时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专业资格参照《重庆市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核。同一专业因学历层次不同导致职称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职业资格考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申请人在注册时填写毕业专业应诚实、准确、规范。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认可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以上、以下、前后均包括相应级别(数),如40周岁以下者,均包括40周岁;2年以上相应学科教育教学经历是指相应学科教育教学经历达到2年。岗位设置方面,比如12级以上,全部包含12级。
除非明确约定,本手册涉及的时间节点均以本手册出版之日计算。
参加考试的人员,请自觉配合考试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考生应关注报名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并遵照执行。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报名和资格预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和参加考试。
(一)承诺诚信报考
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应认真阅读《简章》的要求,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提交真实、准确、有效、完整的报名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果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政审、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后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提交注册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 00至2021年9月26日18: 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首页“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和“社会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高新区2021年下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提交报考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已提交申请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于2021年9月27日18: 00前修改报名信息。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于2021年9月28日18:00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50元/人。逾期不受理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考生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报考人员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报名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三)网报资格初审
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按照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核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并记录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资格审查部门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用于资格审查和检查。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考虑并填写报名、报考人员、职位等相关信息。一旦被批准,申请信息不能被修改。
(四)查询初审结果
初审于2021年9月27日18: 00结束。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考试电话。联系方式附后。
(5)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招聘名额不能减少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合格后,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0月13日9: 00至2021年10月16日12:00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在A4纸上,确保字迹和照片清晰),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作为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妥善保管好准考证。考生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21年下半年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附件1)。
(一)笔试
1.时间:2021年10月16日(周六)9:30-11:00。
2.地点: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大学城南二路750号)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闭卷书面回答形式,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部分。
4.进入面试规则:按照招聘名额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个面试者的成绩并列,就并列。实际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按合格人数逐一降至2:1。招聘名额不能减少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为急需紧缺的,由高新区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确认,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S2/](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或短信通知为准。
地点: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大学城南二路750号)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所有资料均须查验原件和复印件。复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复试不合格或确认后主动放弃面试者,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最后一名候选人打成平手,他们将并行进入面试。
如果补充后后续环节的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可按最低2:1的竞争比例进行面试;竞争比低于2: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招聘名额不能减少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为急需紧缺的,由高新区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确认,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或短信通知为准。
2.地点: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大学城南二路750号)
3.面试环节: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时间15分钟,分值分别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和课堂教学艺术;综合面试主要考虑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专业素质等方面。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需要额外的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面试的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于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如有部分原本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低于2:1,则招聘名额降为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不能减少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各科目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40%+综合面试30%。总分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5)结果查询
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等相关事宜,请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报名系统查询。
六。体检和检查
根据拟招聘职位数,从高到低按1:1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体检由公务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有关规定应当当场或当天复检的项目和确认的体检结果外,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公务员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事业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办法》进行复审。考察要坚持“凡提必查”的原则,考察组要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犯罪记录,核对拟聘用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注重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和官网查询。其中,学历、学位、信用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进行核实。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有弄虚作假嫌疑的,应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影响审核结果,或者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不合格结论不予录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获奖资格及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不良和不诚信行为,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我市事业单位招聘。
报考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上述规则递补。拟聘用人选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宣传
考察合格者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位(学历)、考试考核总成绩、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及其他应当公示的事项。
八。就业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程序报批。经审核同意的,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人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按高新区教师管理办法享受重庆高新区教育。试用期满后,员工将被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录用,须在重庆高新区服务满3年。在规定服务期前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19〕1号),认真落实《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办法》(人社部发〔2016〕281号)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
十、其他事项
1.本通则由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和公共服务局负责解释。针对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审核、考试、体检等相关问题。,请拨打以下考试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
3.考试咨询电话:023-6868060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及情况邮箱:2522912065@qq.com(此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