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凡从贵州以外返回贵州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到,并使用“社区举报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自12月4日起,凡在Xi、延安、咸阳等重点地区居住的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村(社区)报到,按有关规定接受健康管理。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造成传染病传播或严重扩散风险,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鼓励外地和本地的人就近过节,除非必要,不要去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城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确需外出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主动回贵州报到并配合防疫人员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三。严格控制集会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型文艺演出、展览推介、年会、聚餐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的规模和频率。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单位和当地乡镇街道要加强检查。建议家庭聚餐不超过10次,并“喜事推迟,丧事简化,不办酒席”。如果真的有必要,那就尽量小的举行。承办5桌以上宴席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个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酒席等聚餐的,必须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村(社区)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切实落实防控责任。
四。及时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符合接种条件的3岁以上人群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如果已接种科兴和中生疫苗6个月,且已满18周岁,应尽早接种加强针(第三针),以产生更好的保护效果,共同构筑免疫屏障。
五、强化联防联控措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下列情况给予有效线索,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从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区及其他重点风险区来贵州,本人或亲属不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未按规定居家观察,或者擅自外出离开隔离场所的;其他涉及疫情的犯罪。举报人可拨打公安报警电话110举报。举报经相关单位核实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有效线索200元。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谎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黔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