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关于区域核酸检测的通知
为全面排查疫情防控隐患,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县开展新一轮区域性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除“应检出”和已纳入定期检测者外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参加本轮检测;48小时内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人,不参加此轮区域核酸检测;采取家庭卫生监测等控制措施,要严格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严禁抽检布点。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安排: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具体采样时间以当地乡镇(街道)通知为准。
2.采样地点: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核酸检测,按规定时间在最近的采样点有序采样。
三。注意事项
1.被检查人员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可以通过家人的手机提前申请健康码。残疾人要及时到所在村(社区)报到,工作人员要组织抽样,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人。外来人员按照所在村(社区)的统一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2.所有参与采样的人员应始终佩戴口罩,严格服从现场指挥和管理,主动测温、验码。保持“一米距离”或以上的安全距离和“三米距离”进行采样。不要插队、交谈或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帕掩住口鼻。不准随地吐痰。采样前30分钟不要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3.前一个考生考完试,不要马上摘下面具,站出来考试。医务人员完成手消毒,取出新的采样棉签后,应迅速上前摘下口罩,张口采样。采样过程中,避免触碰采样台的相关物品,或将手机、钥匙、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上。采样完成后,戴上他的口罩,迅速离开采样点。严禁随地吐痰或向采样垃圾桶内吐痰。回家后,立即清洗双手。
4.如果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暂时不要去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和哨点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根据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地核酸检测证件检查和聚集活动的紧急通知》(鲁直办发〔2022〕112号)要求,要求各采样点在落实测温查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在7天内对入境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件进行检查。
6.请居民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正常的生活秩序,不要造谣、传谣。对拒不配合工作、扰乱秩序以及隐瞒、谎报、伪造信息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沂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