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州教育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给所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3月以来,全国已有3万多人感染此疫情,不少地方有相当数量的师生被感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由于奥米克隆突变菌株的特性,许多感染新冠肺炎的未成年人症状较轻,很难被发现。在人群聚集的学校,学生不仅容易成为感染对象,更容易成为“隐性”传播者,学校也容易成为疫情传播的放大器。近期,继南宁周边多地暴发疫情后,南宁市也出现阳性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确保您、您的孩子和师生的健康和安全,请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完善疫情防控责任。家长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履行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儿童防疫和安全监管;关注“南宁市疾控中心”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密切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和确诊病例行动轨迹;近期不需要出城,去中高风险的沿海地区旅游;确需离开的,在离开和返回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子女就读学校报告,接受社区卫生管理;主动向学校报告孩子的校外托管信息,做好孩子在托管机构的防疫措施。
二。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会,保持社交距离,不带孩子出去吃饭;进入公共场所配合“三码”联检和体温检测。家长在学校接送孩子时应全程佩戴口罩,督促孩子上下学实现“两点一线(学校、家庭)”闭环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在校做早、下午(晚上)查体;为减少人流聚集,降低感染风险,从本周起至3月3日清明节放假前,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请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无禁忌适龄学生及家庭成员未接种疫苗、全程未接种疫苗或符合加强注射要求的应尽早接种。
三。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儿童或与儿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况时,请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村)和儿童班主任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村村)落实卫生管理措施。不准虚报、瞒报、迟报:
(一)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或者与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
(二)卫生代码分为红色代码、黄色代码;同时空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最近14天内,有从中国中高风险区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往返,或在当地疫情发生的区或直辖市居住过的人员。
(四)从外地或当地疫情县(市、区)内回来后身体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经调查发现异常。
(五)居住或租住的社区由疫情防控指挥部控制。
(六)接到疾控中心等疫情预防控制部门的通知。
四。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每天做好家人的健康监测。当孩子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鼻涕、腹泻、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时。,应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调查,并向班主任报告。学生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痊愈后申请返校,须经校长和书记批准。
五、配合及时的核酸检测。根据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本月将进行一轮适时核酸检测。请家长及时为孩子准备电子健康卡。为避免因家庭成员疫情影响孩子学习,建议与孩子同住的家庭成员从外地回来时,应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社区健康管理。
六。注意网上学习和精神状态。如果学生因为疫情在家学习,学校要提供在线指导,答疑解惑。家长要加强与老师的沟通,加强对学生网上学习的监管。同时,要关注孩子心理状态的变化,出现心理异常时及时联系学校老师寻求帮助,或拨打心理援助热线。
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恳请家长朋友积极配合学校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让我们共同努力,筑牢校园疫情防线,保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衡州教育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