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疫情稳定可控,社会面动态清零,社会传播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全国疫情仍处于高位平台阶段,疫情防控仍面临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要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因此,青岛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以下事项
01处于危险区域的人请回到青岛,并严格遵守规定
所有退绿人员应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阴性证明,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重点关注吉林、上海、河北、辽宁、福建等近期疫情发展较快的省市和中高风险区城市。
对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流动人口进行7天家庭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存在聚集性疫情或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02高危岗位人员应配合防疫措施
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与机场、港口地区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高危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来青岛。如确需前往青岛,须满足外出14天以上,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到。回国后,他们应该
03合理安排出行,避开风险区域
严格限制在其所在的中高风险地区和县(市、区);不一定要到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发热且健康代码为“黄码”的人员应履行个人防护责任,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排除感染风险前不要出行。建议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04密切关注跟踪,配合防疫措施
近期有过旅行的,请密切关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追踪信息以及疫区公布的中高风险区信息。密切接触者、亚密切接触者、与阳性感染者活动时间空轨迹重叠的人、去过或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伴有空的人应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并配合实施流行病学随访、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
05加强自我保护,减少人员聚集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经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仍然是阻止病毒传播的有效方法。即使是全程接种疫苗后,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也需要佩戴口罩。出门尽量避免去人多的地方,坚持一直戴口罩,保持一米的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电梯和封闭的公共场所遵守呼吸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尽量避开他人。用纸巾或弯曲的手肘捂住口鼻,防止飞沫飞溅。纸巾用后立即扔进垃圾桶,洗手。积极配合社区和公共场所做好测温查码、健康监测、登记、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
每天监测个人及其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的逗留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尽量不组织和参加不必要的聚会活动,尽量不举办大型聚会活动。
06服从统一部署,及时检测核酸
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分区域有序组织核酸检测。广大市民应继续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务必及时主动参与核酸检测。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时到采样点检测。在等待采样时,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测量体温,全程戴口罩,不插队,不说话,不聚集,礼貌询问老人、小孩等需要照顾的人群,严格遵守排队间距规定,采样后迅速离开现场。
07配合后续检测,不信不要造谣
近日,“山东省疫情防控随访热线(0531)88710000”在全省启用,专门用于疫情防控风险人群的社会调查和随访。可以放心回答,也请积极配合后续人员提供准确的个人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如收到省市疫情风险预警信息,请立即联系所在社区(单位),按照当地要求采取流行病学随访、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权威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