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9号)
广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29号)
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我国多个省市出现局部疫情。广州“引进外防,反弹内防”任务艰巨。根据疫情形势,现就加强广州市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1。进一步加强进(退)工的健康管理。
对来自省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3天(间隔至少24小时)和11天的核酸检测和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和工作)一线”,不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不集合,不聚餐。
对最近14天内有本地疫情报告的地级市(欧盟区、州、直辖市)来(回)者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第1、3、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
居住在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县级市、直辖市街道),居住在中风险区(或评估后需要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及其乡镇、街道(直辖市社区)
对从高危地区来(回)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14天”,第1、3、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
有上述逗留史者,在到达广州后12小时内向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在棘突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建议留在家中,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批发市场、肉菜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大中专院校)、校外培训机构、课后托管机构、景区、博物馆、饭店、宾馆、政务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团、游艺厅)、电影院、剧院、图书馆、棋牌室、密室、足浴店等。
其他措施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28号文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