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招生


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是江苏省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以经济、管理、法律、工程、科学、文学、艺术等学科为支撑的高水平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江苏省一流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 (GB)。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硕士和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五年】。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远路3号。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授予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南京财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南京财经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件者,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班、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今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本科招生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和招生监督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学校分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说了算。

第八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起草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的具体事项。

第九条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有关招生的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举报和反映。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有些专业是按专业类别招生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将大类填报为一个专业。按照大一新生的大类来说,他们入学的时候没有大类的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后,根据学校大类原则,结合自身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等。,他们将参加大类,并进入大类的特定专业学习。

学校按大类招生:经济学(含经济学、经济统计)、金融学(含金融、金融工程、保险与投资)、金融学(含财税)、工商管理(含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与资产评估)、食品科学与工程(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除上述专业按大类招生外,其他仍按大类招生。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本科统考线上生源不均衡问题,录取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备案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经教育部批准,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是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共同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采用“4+0”培养模式开展本科教育。符合两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22年,我校将继续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项目采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就读南京财经大学,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符合两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考试结束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四条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科目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收法语和英语科目考生。英语是学校专业教学中使用的外语。其他专业学生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另有规定外,均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用英语讲授专业课。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等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六条调剂比例或调剂分数线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条件确定,调剂比例原则上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控制在105%以内。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普通专业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进入档案的考生按成绩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者不存在年级差异。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外语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即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有多项政策加分的,只取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其加分情况换挡,参加专业排名。

第十九条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对考生的英语语言能力要求较高。法语专业对考生的外语能力要求较高。汉语言文学,新闻专业要求语文成绩好。

梅西学院的专业课(经济统计、金融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有三分之一以上是英语授课,对考生的英语语言能力要求较高。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填写表格。

第二十条对于生源来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修科目须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学校各专业选修科目以当地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高校备案办法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情况,是学校在普通高考录取中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为1: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和我校今年相应的招生细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及其他招生方式,以教育部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奖学金措施

第二十四条我校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ufe.edu.cn查询。

第二十五条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专业选择。

详见我校http://jwc.nufe.edu.cn教务处网站。

此外,我校还与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圣约瑟夫大学、代顿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等高校合作,开设“2+2”、“3+1”、“3+1+1”和”。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时,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对资格审查和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我校将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九条我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学校不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解释招生政策和录取条件,也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更不会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和联系信息

电话:400-025-0365

电话:025-86718630

招生主页:http://bkzs.nufe.edu.cn/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远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

电子邮件:njcdzb@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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