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
北京市怀柔区报告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病例;
天津滨海新区报告新冠肺炎5例核酸阳性感染病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落实我市“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工作方针,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
紧急提醒
积极报告信息,落实防控措施
1。从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来(回)的人:
北京市怀柔区:自5月8日(含)起;
天津滨海新区:自5月10日(含)起;
浩史:
防城港市:自5月2日(含)起;
崇左市:自5月11日(含)起;
安徽省:
黄山市:自5月2日(含)起;
安庆市:自5月2日(含)起;
北京:
昌平区:自5月2日(含)起;
通州区:自5月2日(含)起;
丰台区:自5月2日(含)起;
海淀区:自5月2日(含)起;
顺义区:自5月2日(含)起;
朝阳区:自5月2日(含)起;
房山区:自5月2日(含)起;
大兴区:自5月2日(含)起;
东城区:自5月2日(含)起;
门头沟区:自5月2日(含)起;
西城区:自5月2日(含)起;
石景山区:自5月6日(含)起;
重庆:
南岸区:自5月9日(含)起;
南区:自5月9日(含)起;
江北区:自5月6日(含)起;
渝北区:自5月8日(含)起;
广东省:
广州:自5月2日(含)起;
湛江市:自5月2日(含)起;
中山市:自5月6日(含)起;
深圳:自5月4日(含)起;
佛山:自5月7日(含)起;
贵州省:
贵阳:自5月8日(含)起;
河北省:
承德市:自5月3日(含)起;
邯郸市:自5月2日(含)起;
唐山市:自5月2日(含)起;
河南省:
许昌市:自5月2日(含)起;
开封市:自5月2日(含)起;
安阳市:自5月2日(含)起;
郑州:自5月2日(含)起;
商丘市:自5月2日(含)起;
周口市:自5月2日(含)起;
濮阳市:自5月2日(含)起;
平顶山市:自5月2日(含)起;
鹤壁市:自5月2日(含)起;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自5月2日(含)起;
湖北省:
天门市:自5月10日(含)起;
吉林省:
兖州:自5月2日(含)起;
长春市:自5月2日(含)起;
吉林市:自5月2日(含)起;
白山市:自5月2日(含)起;
长白山管委会:自5月2日(含)起;
江苏省:
徐州:自5月2日(含)起;
淮安市:自5月2日(含)起;
宿迁市:自5月2日(含)起;
无锡:自5月2日(含)起;
苏州:自5月2日(含)起;
南京:自5月11日(含)起;
江西省:
吉安市:自5月2日(含)起;
上饶市:自5月2日(含)起;
宜春市:自5月2日(含)起;
辽宁省:
丹东市:自5月2日(含)起;
大连:自5月2日(含)起;
营口市:自5月2日(含)起;
沈阳:自5月2日(含)起;
青海省:
西宁市:自5月2日(含)起;
黄藏自治州:自5月3日(含)起;
山东省:
菏泽市:自5月2日(含)起;
泰安市:自5月2日(含)起;
上海:
崇明区:自5月2日(含)起;
长宁区:自5月2日(含)起;
虹口区:自5月2日(含)起;
金山区:自5月2日(含)起;
杨浦区:自5月2日(含)起;
徐汇区:自5月2日(含)起;
浦东新区:自5月2日(含)起;
奉贤区:自5月2日(含)起;
静安区:自5月2日(含)起;
嘉定区:自5月2日(含)起;
青浦区:自5月2日(含)起;
黄浦区:自5月2日(含)起;
松江区:自5月2日(含)起;
闵行区:自5月2日(含)起;
宝山区:自5月2日(含)起;
普陀区:自5月2日(含)起;
四川省:
广安市:自5月4日(含)起;
德阳市:自5月11日(含)起;
乐山市:自5月4日(含)起;
达州市:自5月9日(含)起;
天津:
北辰区:自5月10日(含)起;
东丽区:自5月10日(含)起;
西青区:自5月10日(含)起;
河北区:自5月10日(含)起;
南开区:自5月10日(含)起;
金衢:自5月10日(含)起;
河东区:自5月10日(含)起;
和平区:自5月10日(含)起;
红桥区:自5月10日(含)起;
河西区:自5月10日(含)起;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5月2日(含)起;
浙江省:
台州:自5月2日(含)起;
绍兴市:自5月2日(含)起;
嘉兴市:自5月2日(含)起;
杭州:自5月2日(含)起;
温州:自5月2日(含)起;
陕西省:
Xi安:自5月20日(含)起;
2.通过交通工具或轨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员;
4.曾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疫情预防控制部门电话或信息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
5.最近14天内有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来(回)住人员,或曾在当地发生疫情的区、直辖市居住的人员;
请尽快到你所在的社区(村)和单位报到。
外地来(回)人:
1.14天内,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局部疫情,从本地区有局部疫情的设区市来(回)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来(回)。
2.区外(回)人和区内有本地疫情的区市来(回)人,在到达前48小时通过“智慧防疫-健康南宁”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到达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
疫情防控政策动态变化,请提前与目的地社区(村)联系,了解南宁市疫情防控政策。
温馨提醒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单位或宾馆报告,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治疗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民应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不干净的手接触眼、口、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在空之间人群密集、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活动。如需前往各类室内娱乐、休闲场所和旅游景点,应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减少在封闭场所停留时间。同时你要配合好测温、查码、扫码、一米距离等防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