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扩大汽车消费有哪些活动?
首先,发放购车券。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对在省内购买新能源小客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根据购买金额,每辆车赠送3000-6000元优惠券;对在省内购买燃油小客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根据购买金额,每辆车给予2000-5000元的优惠券;对省内报废旧车购买新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辆车再加1000元代金券。
二是政府、企业、银行联动推进。
加强省、市、县、部门、政府、企业、银行之间的横向协调和纵向联动,充分调动商协会、金融机构和骨干企业的积极性,积极营造政府搭建平台、商家提供丰富供给、全民享受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期间,我省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提高汽车消费券额度,鼓励举办汽车展览、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通过政府、企业、银行多方联动,最大限度发挥有限凭证的“乘数效应”,扩大汽车市场供给,充分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
第三,坚持惠民利民。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扩大消费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结合起来的精神,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政策实惠。活动期间预计投入5亿元抵用券,发放15万张购车抵用券。从覆盖范围来看,购车券发放在全省同步进行,16个市的城乡居民均可按需申请。从受益群体来看,在省内购买新型新能源小客车和燃油小客车(二手车除外)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根据政策申请不同类型的购车券,享受不同额度的消费补贴。
政策措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