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关于解除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管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判断,我市已封控区、控制区、预防区均已符合解封条件。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6日16时30分起,解除我市市区和清丰县划定的封闭控制区、控制区、预防区的控制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封闭控制区解封后,该区域内人员应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护期间,实行住所和单位“两点一线”管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前往公共场所或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社区(村)和单位要继续做好人员进出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濮阳防疫一码”测温、扫查、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外卖、快递提倡无接触配送;电梯、走廊、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和设施的定期通风和预防性消毒;实施小区(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消杀,“日产日清”。控制区和预防区解封后,区内人员要做好健康监测,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村)、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继续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扫描检测“濮阳防疫一体码”、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逗留史的人员或健康代码被划入“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三,公众要少聚,不要扎堆,保持勤洗手、定时通风、分餐制、使用公筷、一米米粉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调查,并如实告知逗留和接触史。
特此通知。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