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要求通知


北京居家办公4个要求通报

北京家庭办公四项要求通知

首先,规范家庭办公情况。

在全市指定居家办公区域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城市运行和公共服务人员外,均应在家办公。家庭办公区内单位确需值班的,值班率控制在不高于30%,值班人员数量相对固定,实行单位住所“点对点”闭环管理。

第二,严格的家庭办公要求。

在家办公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将其纳入社区防控体系,服从社区管理,加强健康监测,落实检测筛查要求。在家办公期间,坚持不无谓流动,不见面,不走访,不旅游,不聚会。根据社区防控需要,居家办公人员可就地转为志愿者。

第三,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居家办公人员所在单位要统筹做好员工居家办公的具体安排和教育管理,督促员工落实社区防疫要求,每日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防止管丢管漏。

第四,妥善解决劳资矛盾。

在国内,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的指导,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相关问题。可以拨打12333咨询或投诉用人单位的用工政策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

在与流行性疾病有关的重点地区开展家庭办公是当前防控需要的必要安排。家庭办公,“重”在家庭,“重”在减少员工流动。各单位要主动承担责任,履行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区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履行内勤防疫要求,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为首都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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