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关于建邺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问题
1。如何查询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区和招生计划?
答: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落实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政策,科学划定教学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我区制定了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了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安排、教学区范围等。公众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网站为http://www.njjy.gov.cn/,,或在微信官方账号关注“建业教育发布”进行查询。
2。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对信息采集有什么新要求?
答: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不是入学的前置条件,开学后可以要求学生及时提供。按照非必要信息收集的原则,应当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收集父母职位、收入等信息。不使用各类app和小程序随意收集学生信息。
3。今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目标是什么?
答: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属地化管理。建邺区依法保障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学位,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依法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儿童就读公办学校。
4。今年,适龄儿童上小学一年级。年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孩子必须年满6周岁才能进入小学。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孩子,应在今年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由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5。我区公办小学招生时间和报名方式?
答:今年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6月4日至5日(周六日)。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对应的教学区公办小学报名。报名时,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应出具原件和复印件。打算选择私立学校的小学新生也必须在6月4日至5日到教学区内的公立小学报名。
6。我区公办初中如何报名?
答:我区注册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小学注册;在异地就读的我区注册小学毕业生,于5月28日至29日(周六、日)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建邺区长虹路37号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报名。
7。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教学区学校入学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教学区有户口的,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所在地,户口应与实际常住户口和产权证一致(持证人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除符合政策的双胞胎(多胞胎)和多胞胎外,每套住房六年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公办小学教学区小学就读,每套住房三年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少年在公办初中教学区学校就读。
符合下列条件的,还可以在教学区学校注册:
(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且常住教学区,另一方为现役军人且不在南京工作、外地户籍、农民或居住在国外的;离异父母,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在教学区。
(2)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单一户籍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教学区,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的现役军人或外派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三)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随父母户籍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均未购买、分配住房,且实际常住且未迁户口的。
8。被拆迁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被拆迁家庭尚未购买新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拆迁后,重新购买房屋但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买房屋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9。二手房买家的子女上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必须在入学前一年的5月31日前办理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和户口登记手续,并在该处实际居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进行招生。
10。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文件要求,继续实施“公民同招”。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同步注册、招生、注册,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和“拔尖”招生。这个“同步”指的是“同一时间段”,不一定在“同一天”。今年,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时间安排在5月中下旬至8月初。
十一。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答:本区拟参加电脑派位的注册学生,幼升小者,于6月18日至19日(周六日)在教学区公办小学注册;6月11日至12日(周六、日),新生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本区建业小学应届毕业生到该小学报名,跨区返回报名地点的应届毕业生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南京市莫愁湖小学水西门街122号)报名。需要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到现场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未报名或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系统将关闭,不再进行补报。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由计算机随机派位;报考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录取所有报考人员。当一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小于需要直升小学的人数时,只接受计算机随机派位;为确保小学直升飞机需求及额外名额少于申请人数后仍有结余,入学亦应采用电脑随机派位。
小学生最多可选择2所民办学校,初中生最多可选择2所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如果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作为一个号码,同时派位或者不派位;如果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孩子可以单独参加电脑派位,和其他普通学生一样。报名后,如学生为电脑随机派位(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视为已报名学生被派位),需于6月26日至7月6日到学校现场确认,并完成后续相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逾期未到达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如果同时被分到两所学校,需要明确选择其中一所。
已报名但未被计算机随机派位的,符合教学区录取条件的,可回教学区学校;经计算机随机派位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经计算机派位并在派位中学现场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重新录取,也不得回教学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读。
12。陪读的孩子在我区怎么上学?
答: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南京暂住,非南京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非本市户籍、跨市流动的农民工子女。
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口簿及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必须在居住地建邺区连续居住满一年(居住期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3)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南京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的证明,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南京1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许可期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4)小升初的适龄青少年,提供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和小学高年级学生素质报告。
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分配后,区教育局将于7月29日至30日(周五、周六)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到指定地点报名。8月10日前,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完成学位分配。如随迁子女在报名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绝该生入学。
十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对象是谁?
答:在义务教育入学过程中,对下列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县(市)、沙漠地区、国家划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特殊、一、二类海岛部队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致残的公安干警;全国劳动模范、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以及为建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他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根据学校学位统筹安排。政策对象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南京盲人学校(低视力)和南京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在我区注册的残疾儿童少年(视力障碍、听力障碍除外)可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附属学校就读。根据教育诊断评估,确有随班就读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教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对于身心状况特殊的儿童、青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义务。
15。在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我区对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标准要求是什么?
答:各义务教育学校坚决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心)、测评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或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地区招生。招生后,学校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各学校要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新生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生注册和实际到校情况一致;学校不得为非法入学和非法转学的学生办理注册和转学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分离国籍生或空学籍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和跨学期学费;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海外教材。
16。如何实现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安置?
答: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布局,促进教育公平。新生入学后,学校应严格平衡教师、学生和教育资源。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并且不允许以分层轮班的形式变相划分快慢班。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督导,督促学校按要求科学制定均衡分班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备案。主动接受职业道德监督员、责任监督员、纪检部门、家长代表等的监督。在分班过程中,做到程序规范,操作透明;配售方案和配售结果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