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提前招生

柔荑2022-09-11  13

202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提前注册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省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提前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152,学校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技园龙眠大道629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学院成立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久。2001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高职院校。学院占地921亩,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总资产近13亿元,总教学设备1.5亿元,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

第五条授予的学历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授予我校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我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我校招生工作受到上级部门、内部部门和第三方的多重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如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等。,经教育主管部门综合分析审核,确定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计划。专业数量和招生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考试报名

第十条招生对象: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阶段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学科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第十一条提前招生考生的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如果被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不符合有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提前招生的考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审。如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学校将报请上级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空船员专业申请建议:

1.女生身高163-172CM,男生身高175-183CM。

2.女生矫正视力在0.5以上,男生裸眼视力在0.7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精神病、慢性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字,无“X”型腿,“O”型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皮瓣等缺陷。没有明显的疤痕、斑点等。脸上、脖子上、手上,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

4.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吐字清晰,无口吃短舌,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适应能力强,英语基础扎实。

5.要求考生自行前往各地三甲医院,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颁布的CCAR67FS空乘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专业体检,携带体检报告到学校面试。

第十四条订单类专业注册建议:

1.地铁订单班(城轨车辆应用技术专业):热爱城市轨道交通,身心能适应岗位要求,普通话好;推荐男生报考,五官端正,净身高168CM以上;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弱视、夜盲、高度近视、听力障碍、纹身、口吃等。;无疾病(如癫痫、高血压、心脏病、抑郁症、眩晕、突发性昏厥、传染病、精神病家族史等。)和妨碍相应工作的生理缺陷;矫正双眼视力为5.0;无不良违法违纪记录。

2.江苏董娇智能控制订单类(道路工程检测技术专业):不限。

第十五条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30人(本招生计划提前纳入普通招生计划)。招生项目为:足球、篮球、跆拳道、健美操、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

2.体育特长生招生纳入普通专业招生计划,必须按正常流程进行报名。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2)获得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3)获得县(区)级比赛前三名。

3.报考体育特长生时,须提交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经学院审核后,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考试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报名条件及安排详见学院《2022年体育特长生提前招生招生办法》。

4.体育特长生报名时间、地点、加试时间。

申请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

申请方式: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寄至tyb@njitt.edu.cn。

测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

第十六条注册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jseea.cn)网站或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http://zs.njitt.edu.cn)招生网,按照流程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3月11日。

3.志愿填报:每个考生可填报一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填报订单班专业、空中学乘务专业和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分别参加订单班面试、空中学乘务面试和体育加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项目的录取。

第十七条考试方法

评估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考生需参加普通高中水平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同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学业考试成绩采用评分制,分值为:每门合格课加10分,不合格课不加分。学院组织的考核科目为:外语(英语/日语)综合测试,满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合格/不合格。两次考试都是笔试,同卷进行。外语(英语/日语)综合考试内容以普通高考大纲为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逻辑思维、职业心态、心理素质、知识等基础知识。

2.其他评估

(1)订单类专业。填报本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联合面试,面试成绩合格/不合格。

(1)空船员专业。填这个专业需要面试。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咬字音色、语音语言、口语,面试成绩合格/不合格。

(2)体育特长生。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参加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加试详情请参考学院2022年体育特长生提前招生办法。

3.评估的时间和地点

(1)外语(英语/日语)综合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安排在3月20日。

(2)订单班专业面试、空中机组专业面试、体育特长生加试安排在3月19日。相关要求可以提前在高校招生网查询。

以上考试地点均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违章处理

对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33号令、36号令的规定处理。考生违规行为将向省教育考试院举报,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九条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报名和考试时间的,以高校招生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二十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中坚持对德、智、体、美、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测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英语/日语综合考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准入原则

1.普通专业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英语/日语)排序。

2.订单类专业:面试通过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录取原则录取。录取后的考生不得转其他专业。本次面试不合格者,不影响非订单专业录取。

3.空中学乘务专业: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遵循录取原则录取。

4.体育特长生:通过加试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学院可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给予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含具有台湾省户籍的考生)加5分录取。

4.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幅度最大的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三条高校录取根据录取原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在高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

第二十四条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我校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苏加费[2014]136号文件标准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考试费用:外语(英语/日语)综合考试费60元/生,订单班专业面试费60元/生,机组专业面试费在[/K0/] 60元/生,体育生加试费60元。学费5300元/年(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4700元/年);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住宿费1200元/年。

第二十六条我校奖学金分十余种: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院长奖学金4000元/人,优秀奖学金300-1500元/人,科技创新奖500-5000元/人等。,奖学金和助学金的颁发率高达45%。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我校自费项目:主要有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党员结对帮扶、企业奖助学金、差旅费补助、生活费补助等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提前招生是国家授权学校自主组织考试的一种方式,招生工作在高考前完成。根据教育部文件,考生参加我院的提前招生考试。被正式录取的,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才能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八条《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联系信息

网站:http://www.njitt.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njitt.edu.cn

查询邮箱:zsjyc@njitt.edu.cn

地址:南京江宁科技园龙眠大道629号,211188

联系电话:4001151152,025-86115806,025-86115809

联系人:曹老师、刘老师

招生监督电话:025-86115885

上诉电子邮件:njitt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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