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宁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甄嬛传最后一集2022-09-11  6

南京2022年江宁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江宁区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录取条件:

儿童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监护人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同意。

(一)公立学校入学条件:

1。教学区的学龄儿童

公立学校实行网上招生。适龄儿童应户籍在教学区小学(含原乡镇中心小学、一致小学,下同),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学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登记,有实际常住户口。(提醒:2023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家庭在教学区的正式常住户口)。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者也可在教学区内的小学就读:

①孩子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工作的现役军人或派往国外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孩子户籍独立或者和爷爷奶奶住在教学区。

②适龄子女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处登记,子女户籍从未迁移,子女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2。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①子女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产权证,为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办好户口登记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只能保证一个家庭的孩子目前在教学区读小学。

3。拆迁户子女

①未购置新房或安置不到位的,可在原教学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安置房所属教学区小学报名。

③已购买自有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迁入产权房,在户口所属教学区小学入学。

4。本区其他注册儿童

①残疾儿童上学。南京盲人学校(低视力)和南京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为本地区招收智障儿童。

②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籍迁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由学校负责登记申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在江宁区落户且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网上报名,并在报名学校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招生。

5。农民工子女

严格执行《江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办〔2021〕2号),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尽可能入学。

(二)私立学校入学条件:

见相关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二。录取方式:

(一)公立小学的入学措施

本地区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按照学校教学区和原乡镇中心小学的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登记。

全区公办小学将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报名。教学区户籍随迁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填报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3日17: 00 。在教学区注册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于6月4-5日约定时间到注册学校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随行儿童法定监护人于6月25日到指定地点审核材料。

本区适龄儿童到学校审核材料时需要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法定监护人和教学区适龄儿童的相关证件(证明)。

所有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学校核实相关材料。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私立小学的入学措施

对于拟就读民办学校的本区户籍儿童,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和户籍条件,最多可选择两所民办小学报名,并于6月18-19日前往其中一所民办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报名后,如有儿童由电脑随机派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视为已报名儿童被派位),需于6月26日至7月6日到学校现场确认,并完成后续相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 00。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如果同时被分到两所学校,需要明确选择其中一所。已确认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重新录取。

计算机随机派位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全市制定的统一操作规则组织实施。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计算机随机派位。我区电脑随机分配名额邀请公证员参与,全程接受公众监督,并实时向社会公布分配结果。

本地区计算机随机派位注册的儿童应在教学区内的公办学校正常注册。其中,未被计算机随机派位或被分配到中学后选择放弃的,正常入读教学区内的小学。

三。相关要求:

1.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期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学校必须严格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到现场登记、查阅、审核材料的儿童和监护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所有学校不得提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擅自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能获得学籍。

3.学校录取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入学花名册作为新生学籍建立的凭证。

4.各学校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小学新生入学注册后,应于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约定注册日期。任何学校不得允许学生提前或延迟入学。逾期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家长自行负责。

本实施细则由江宁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招生期间,区教育局电话为52287159、52280951、52081234,招生学校也有自己的电话。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58085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