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管〔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格考试报名中心承担省级考区考试工作。
(二)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科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考生进行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以及考试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后复审,并就考后复审中的难点问题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考试中心协商,形成最终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测试区域设置
资料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答题时间由2小时调整为1.5小时,建筑工程管理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答题时间由3小时调整为2.5小时。
原则上在每个设区市考区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有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科,其中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采矿工程、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试卷全部采用“改卷”和“卷证结合”相结合的方式。
(二)回答方式。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无文字编辑功能的无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放在考场指定地点。草稿纸放在考场供考生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四。绩效管理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三科考试(其级别为统考)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两科考试(水平免试一科)的,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的考试科目,参加一科考试(水平免试两科)的,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的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一科考试者(该科水平为拟加报专业),须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可报名,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取得成绩证书。
五、申请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考全科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有其他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增加专业
考生须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3)免试一科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以免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四)免除两个科目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在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时,可以免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和《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六。资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长三角生态与绿色融合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示范区执委〔2021〕10号)精神,自2022年起,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年度考试成绩波动较大的科目,合格标准由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协商确定,另行公布)。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关于报考专业与考试时间的关系。考生选择专业后,《建设工程管理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一致。
(二)关于专业要求。关于申请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根据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确定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位申请人的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中所列专业相近。
(3)关于专业的变化。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转专业,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管理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程成绩在成绩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在考试有效期内取得《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四)关于工作年限。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工作时间总和。截止日期是2022年12月31日,以满周年为准。
(五)往年档案信息。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包含2021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的档案信息。2021年取得的各科合格成绩在2022年继续有效。
八。考前报名和抽查
考生应认真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核相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 _ 57268 _ 9690677 . html),明确相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方可进行后续报名。
(1)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3月1日9:00至3月10日16:00,网址为http://jiangsu.nomax.vip/tip/.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认真核对报考资格条件,签署网上报考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为减轻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其工作地和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3)考前抽查。各考区根据考试条件,从当年考生中随机抽取部分考生进行信息比对。
(4)网上支付。2022年3月2日至14日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考生可从3月2日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比对结果。未被抽查且抽查结果正确的考生可以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进行支付操作。
(五)打印准考证。2022年6月1日至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考试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到2022年底,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我省将于8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上发布考试公告。要求考生在报名时保持手机号码开放,以便及时收到相关提醒。
(3)上传补充材料。考试部门将通知对报考资格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网上服务大厅“个人事务-人事人事人事-江苏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成绩的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布合格考生名单,为期10天。
(五)审查审查后的陈述和申辩。检查对象有权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考试结束后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试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审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请参考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的,按无效考试报名或无效考试成绩处理,已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业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X.证书颁发
考生可在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人事人事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自行打印《成绩证明》。此证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具有同等效力。
XI。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
十二、教材订阅
2022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根据《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请自行购买考试大纲和教材。
十三。疫情防控
请考生认真阅读《江苏省2022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更新)》(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9/29/art _ 57268 _ 9607120.html)通知,并按照要求执行。
十四。其他事项
按照职责分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心按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22年工作方案》(附件4)要求,做好考试各环节工作。考试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在考试前一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值班电话。
附:1。申请须知和承诺书
2.专业对照表
3.咨询服务电话号码
4.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022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