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特别提醒:请尽快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防控部门的工作。
1.1月30日(含)以后来(回)吴并在江苏省苏州市居住的;
2月1日(含)起,已在江苏省南通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居住的人员;
2月8日(含)以来来(回)吴并在江苏省无锡市居住的人员;
2月14日(含)以来来(回)吴并在湖南省郴州市居住的;
2.通过交通工具或轨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员;
4.曾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疫情预防控制部门电话或信息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
5.在中高风险区或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在当地发生疫情的区或直辖市居住过的最近14天内来(回)吴的人。
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提示
一、关注卫生法规变化
如有近期在外地逗留史,收到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更为“黄码”或“红码”[S2/],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宾馆报告逗留史,按要求做核酸检测,配合隔离控制措施。
二。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请所有来(回)乌人员提前了解我市当地防控要求;在去(回)吴的路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来(回)京后要积极配合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卫生编码检查等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个人防护
请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多通风、吃熟食、使用公共筷子、勤清洁等科学规范的良好卫生习惯。不要扎堆,少聚,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在人群拥挤、空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活动。
四。自觉做好健康监测
从外地回来后,24小时内做核酸检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马上去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去医院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打算去
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趋势,建议近期不要上路或非必要离开广西。如果没有必要,不要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当地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地区。
六。疫苗接种
未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或未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3岁及以上人群尽快接种。
七。减少购买海外商品,接触海外商品注意保护
目前,由奥米克隆突变株引起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高发,我国也有通过冷链或非冷链货物、阳性海外邮件等货物传播病毒的病例报告。因此,在国外疫情高发期,建议不要购买海外商品、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中高风险区和疫区产品,取快递时戴口罩和手套,避免人群聚集;Express compliance消毒湿巾可用于在拆包前对内包装和外包装进行彻底消毒。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电话:
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3863725
龙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2466822
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2682025
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7292987
蒙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6282142
岑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251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