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贺州教育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一.2022年春季学期起止时间
2022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月20日-21日。各县(区)和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好师生返校高峰时段。学期于7月8日结束,7月9日为法定假日。请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严格遵照执行,合理安排本学期工作。
二。严格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执行开学要求。首先要落实不提前开学的要求。各县(区)和学校(幼儿园)不得擅自安排提前开学,不得让学生提前到校补课或自习,坚决杜绝以学生留校自习为名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二是做好家庭防疫中的学生健康指导工作。县(区)和学校(幼儿园)要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通过网络做好学生家庭防疫健康指导和心理咨询工作。要与家长建立直接联系,提醒家长管好孩子,无特殊情况坚决不出门,做好自己和家人的保护工作。有居住在中等和高风险地区的县、市或自治市历史的教师、学生和雇员被暂停返回学校。三是严禁组织集体活动。正式开学前,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活动,也不得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活动。第四,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管理。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假期实习的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掌握学生实习动态。
(2)严格落实开学后的日常防控措施。首先,要加强校园准入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执行入口温度检测制度,统一出入口通道,预留应急通道,严格入口人员管理,严格访客登记。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全封闭,不得为任何机构提供举办活动的场所。第二,要加强对校园师生的管理。对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和健康保护要做到全覆盖。严格执行学生晨午检制度,每天两次了解身体状况,做好体温监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并送医院诊治。对缺课师生要做好登记和原因追踪记录,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向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第三,要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普及新冠肺炎主要症状、传播途径、基本防控知识、消毒隔离等基本防控措施,引导师生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四,要快速、科学地应对校园突发疫情。如学校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防控方案果断处理。对重点人员所在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迅速消除感染风险。第五,要加强责任追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值班,按规定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