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升级主城区交通管制(3月21日12点执行)
关于普兰店区疫情防控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补充公告
根据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为确保全区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普兰店区主城区(太平街、荣丰街和铁西街部分区域)交通管制通告进行升级。交通管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
1。主城区道路管制,只保留盖梁线海盛果业、湖山小区、Pip线毛巾厂门前的点,其他全部封闭禁止通行。
2。各交通卡点必须发放加盖当地街道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的通行证,严格实行“一人一卡”,见证放行。(仅在普兰店地区使用)
3。借用、盗用通行证或不服从卡点管控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并追究发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4。签发通行证的条件。当地街道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核实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后,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区域的,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签发,严格落实签发通行证条件,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证机关应定期审查持证人员的发证条件,确保通行证持续有效。
疫情爆发以来,普兰店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我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前的控制措施是重中之重,是为彻底战胜疫情而出台的政策。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我区政府的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尽一份力!
本公告实施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12时。
附件:通行证尺寸A4纸大小,颜色:白色,模板如下:
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