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鲁甸县寻找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次密接人员通告(途经贵阳)

土黄色2022-09-11  21

云南省鲁甸县寻找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次密接人员通告(途经贵阳)

2022年5月23日14时27分,鲁甸县接到江西萍乡某县疾控中心跨省工作指令,通报我县人员张某某、李某某等3人(同行)于5月21日13时17分至22时11分与富阳病例胡某某同乘杭州东站至桂阳北站G1481次列车6车厢,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这三人已被集中在我县进行观察。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现将张某某、李某某等3人的活动轨迹通知如下:

5月21日

21:11-22:54从贵阳北站坐网约车到贵阳站。牌照不明。商家名称为“南京凌星科技有限公司”。付款时间22:54:53,金额31.18元。

2: 54-23: 04,入住贵阳吴昕商务酒店610房;

23时30分至23时59分,在酒店旁边的餐厅用餐(姓名不详),商户名称为“吴某芳”,付款时间为23时59分47秒,金额为20元;

5月22日

00:00-6:02回贵阳吴昕商务酒店610房间休息;

6:02-7:00步行至贵阳站,在车站候车;

7:10-14:25从贵阳站乘坐K9515次列车(2节车厢)到昭通站。

14:25-15:02:在昭通火车站做防疫检查,采集核酸;

5:02-18:02从昭通火车站乘坐出租车(车牌云CT0462)经大水塘收费站至鲁甸客运站;

18:02-18:50从鲁甸乘坐客运班车(云CQ1403)到龙头山翠屏村;

18:50-19:20从翠屏村乘坐客运班车(云CV7452)到你家;

第二天中午9: 20-12:00,在家陪父母;

12:00-15:30出门干农活;

我从15:30就没出去过。

5月21日至5月23日,凡与张某某、李某某等人有过交集的。,并在上述同一时间段内到过同一地点,请立即向所在县疾控中心或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57737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