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起广西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解除
关于解除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闭区域,
管制区管理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3月24日18时起,
解除东兴镇以下封控区域的封控管理:
1.东兴镇电路街5号、6号、8号、9号;
2.东兴镇木兰街十三巷22号、26号、28号、30号、32号、36号;
3.东兴镇木兰街13巷51-61号(单数);
4.东兴镇兴宁路39号及其周边(河东路一巷15号、17号,解放东路148号、150号、152号)。
放开东兴镇以下控制区域的管控:
1.东兴镇河东路巷9号、11号、13号;
2.东兴镇解放东路144号、146号;
3.东兴镇国门老街(木兰街42 -116号,董重路3 -52号)。
目前,东兴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上述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按规定标准解除后,相应区域内所有居民继续按规定进行严格的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特此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
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