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刚买完电动自行车没登记可以上路么?
电动自行车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注册登记前,驾驶人可以持有效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证明临时上路行驶。
温馨提示
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下列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上禁止停车区域;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特殊通道;
3.公共区域,如建筑物的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和走道;
4.其他公共场所禁止停车。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道路交通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时,开启大灯和尾灯;
2.禁止进行浏览电子设备、用手拨打和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司机和乘客应戴安全帽;
4.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5.不得驾驶拼装、改装、安装、改装、伪造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