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2022年稳企扶贫措施汇总
一、减免税费,帮助企业减负
增加留成和退税。【/S2/】2022年先进制造业按月退还增值税增量,退税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小微企业和6大行业企业免税额一次性退还。
解释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宁海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2366
加大中小企业减免税力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率减征“六税两费”。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预付率为3%的预付增值税项目,将暂停预付增值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家电税前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
解释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宁海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2366
加大服务业税收减免力度。对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继续分别按10%和15%抵扣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解释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宁海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2366
减轻企业社保负担。分阶段延长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退还给不裁员或不裁员的参保企业。
解释单位: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59979532
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按规定执行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
解读单位: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65582650
做好涉企收费减免工作。继续落实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如文化事业建设费、房地产涉企登记费等。
解释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宁海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2366;宁海县资源和法规局,电话:65131720
指导督促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费等政策。
解读单位:宁海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电话:89282641
缓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因疫情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
解读单位:宁海县医保局,电话:65259097
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缓缴。
解读单位:宁波住房公积金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话:59950309
降低企业水、能源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确有困难的企业,“水电煤气欠费保留”,欠费允许3个月内付清。
解释单位:宁海县发改局,联系电话:65206298
鼓励1kV电压等级以下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对电压等级1 kV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现货市场运行时,暂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份额费用,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
解释单位:宁海县供电公司,电话:51108295
降低营业用房租金。租赁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租3个月,2022年被列为疫情高发地区的减租3个月。鼓励非国有住房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造成的损失。
解读:宁海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5868386
已减租的住房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
解释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宁海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2366
继续实施制造业税费阶段性递延。制造业中小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部分税费,缓缴期继续延长6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延迟缴纳部分税费,延迟期为6个月。
解释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宁海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2366
减免部分设施检查费用。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质量检验费减半,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
解释单位:宁海县市场监管局,电话:65200256
减免基本服务费。酒店(民宿)2022年1-3月数字电视基本服务费减半;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酒店(民宿),2022年1-6月免收数字电视基本服务费。
解读单位:宁海传媒集团,电话:59990202
二。财政支持缓解企业应对流行病的压力
补贴企业防疫支出。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文化娱乐(含网吧、影剧院等)领域的骨干人员。)、公共交通(含出租车、网上打车)、建筑行业、民办养老和教育机构,参照核酸检测重点人群“该做的都要做”的要求,对检测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单位:宁海县卫生局,电话:65578725。
按规定对进口材料进行核酸检测的工业企业,检测费用补贴50%。
解读单位: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65268018
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对按规定自主开展新员工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自主开展在线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800元/人的补贴。
单位: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59971577
加强融资担保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费补贴机制,支持地方担保公司提高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0.5%收取融资担保费。
解读:宁海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电话:59989851
加速消费市场复苏。继续开展“春暖花开,你买单我帮忙”优惠券发放活动,优惠券向餐饮、旅游、文化、体育行业倾斜。
解释单位:宁海县商务局;电话:89283349;宁海文光旅游局,电话:89286368
支持住宿餐饮企业参与职工疗养和春秋游业务。
解释单位:宁海县总工会;电话:59971362;宁海文光旅游局,电话:89286368
支持旅游业的业务发展。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类活动委托旅行社按规定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议等服务。鼓励旅行社等运营机构参与相关政府采购,采购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支持旅游行业企业承接职工疗养和春秋游业务。按规定落实旅行社暂不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扶持政策。
解释单位:宁海县总工会;电话59971362;宁海文光旅游局,电话:89286368
补贴公路货运企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道路货运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实际营运车辆20辆以上(含)50辆以下的给予2万元补贴;50辆以上100辆以下补贴4万元;100辆以上(含)补贴6万元。
解释单位:宁海县交通局,电话:83522105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纳入浙江省电子商务统计体系,通过国内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零售电子商务和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按照网络交易规模给予奖励。
解释单位:宁海县商务局,联系电话:89283344
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直播。支持直播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引进、直播电子商务经济核心聚集区建设、直播电子商务基地建设、直播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做大做强和直播电子商务示范(试点)创建。
解释单位:宁海县商务局,联系电话:89283344
加大对跨境电商和海外仓的支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中企业对企业(B2B)业务的发展,对开展跨境B2B业务的企业(报关单位)给予奖励。申报年度海关统计(海关监管码9710、9810项下业务)的通关货物价值达到一定金额。
解释单位:宁海县商务局,联系电话:89283344
加强企业参与支持。鼓励外贸企业参加国内展会,最高补贴50%展位费,单个标准展位最高不超过8000元;线上展会给予每家企业最高每平台总成本50%的补贴,每届展会最高0.5万元,全年每家企业最高2万元。
解释单位:宁海县商务局,联系电话:89283362
猪肉供应稳定。对纳入省级储备范围的能繁母猪,给予养殖场每头母猪不超过2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解释单位:宁海县农业和农村局,联系电话:89583943
加强蔬菜供应保障。对符合条件并承担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供应任务的速生蔬菜生产基地,每亩扩大种植面积一次性补助不高于800元。
解释单位:宁海县农业和农村局,联系电话:89583945
鼓励粮食生产。早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亩补贴350元。
解释单位:宁海县农业和农村局,联系电话:89583945
普及使用配方肥。在水稻、大麦、油菜等粮油作物种植中推广使用大田配方肥。,每亩用量在限额以内,补贴400元/吨。
解释单位:宁海县农业和农村局,联系电话:89583947
三。优化服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加强企业信贷支持。稳定企业的信贷预期,协助企业续贷,做到不抽不贷;对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给予增量贷款支持。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小微园区的金融支持,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
解读单位:宁海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电话:89282641
鼓励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国企等。鼓励向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并尽量储备采购份额。
解释单位:宁海县财政局,联系电话:65265668
加快政府服务数字化转型。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审批方式,加快审批速度。
解释单位:宁海县行政服务办公室,电话:65131821
提高保单兑现速度,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高效直达,加快企业相关保单资金兑现进度,力争上半年达到80%。
解释单位:宁海县财政局,联系电话:65265624
深化企业“三个服务”。加强连锁稳定、纾困和企业救助的统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企业服务,分行业做好风险检测、监测和协调工作。加快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的检验和通关速度。
解释单位:宁海县发改局,联系电话:5995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