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航空疫情

紫金学院2022-09-11  17

疫情期间天津航空涉及天津进出港国内航班机票处理规定

gt; gt gt调整发布天津航空空疫情防控期间进出天津国内航班票务处理规定

亲爱的乘客们: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尽最大可能为旅客提供便利,体现民航真诚服务,根据天津市防疫政策,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3月4日(含)前购买的天津航空空涉及国内航班进出天津的售票规定,特作调整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条件

1.1。适用范围:2022年3月4日(含)前已购买且航班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含)至2022年3月26日(含)的国内机票。

1.2。适用航班:

1.2.1天津进出港航班:天津航空空实际承运的国内航班(含经停天津的航班)和以天津航空空为市场方的涉及天津进出港代码共享的航班(含经停天津的航班);

1.2.2天津进出港航班,不符合1.1适用范围的,可由2022年3月4日(含)前购买的旅客提供。旅客实际出行行程涉及天津的,能够提供2022年2月25日(含)至2022年3月26日(含)期间与天津相关的下列材料之一:包括但不限于车票等地面交通凭证;天津酒店预订表;

1.2.3非天津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2022年3月4日(含)前购买的航班。旅客实际出行行程涉及天津的,可提供2022年2月25日(含)至2022年3月26日(含)期间与天津相关的以下材料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与GS机票联合使用的其他航空公司驾驶员机票。车票和其他地面交通凭证;天津酒店预订表;

1.2.4非天津进出港航班,但能提供天津市疫情隔离证明材料(疫情隔离证明材料应由防疫部门、公安机关、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组织出具并加盖公章)、拒收证明(当地机场出具加盖公章的疫情拒收证明);

1.2.5相关证明材料:

1.2.2-1.2.4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外,旅客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材料可以是原件、扫描件、照片、截图。各单位应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相关系统或提交复印件至我司财务部作为结算依据。

1.3。适用机票:826国内机票和非826机票销售的GS国内航班机票。

2。票务处理规定:

2.1。在有效期内退票

2.1.1对于航班起飞前已取消预订的机票,旅客可持1.2.5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原购买地免费退票,不收取退票费。

2.1.2航班起飞前未被取消的客票,应根据原客票的使用条件予以退票。

注:通过天际线官网、微信、APP渠道购票的旅客,请将材料提交至天际线市场客服thsckf@tianjin-air.com,并备注旅客姓名及待处理的车票信息。

2.1.3旅客提交退票时,需要以“非自愿退票”的形式提交需求。

2.2.1对于航班起飞前已取消预订的客票,旅客持1.2.5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4月30日(含)前首次改签同一航空公司航班,收取原客票价格与改签后适用舱位票价的差额,并免收改签费;旅客按上述原则办理改签后再次申请改签或退票的,应在客票有效期内按改签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

乘客申请改签:

(1)我公司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发售的车票,可在原购买地办理;

通过官方网站和代理商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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