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区和中央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返桂人员的健康管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健康管理方式
春节期间,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2021〕131号)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桂新关指防控〔2022〕16号)精神,做好重点人员跟踪监测管理,规范自我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方式,防止管理模式简单化、一刀切、过重。
二。及时调整关键人员的健康管理
各地要动态跟踪我国疫情。中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后,应及时调整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和各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返回广西的人员,将按以下方式进行风险等级调制管理:
(一)被降为低危区前已返回广西的。
1.医学观察员已被集中隔离。在降为低危区前已返回广西并已被集中隔离的医学观察人员,可在降为低危区当天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前必须再次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解除)。
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改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已经在家的健康监测人员。在被降至低风险区前已返回广西并已处于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在被降至低风险区当天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则可以取消家庭健康监测。家庭健康监测终止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加2次核酸检测(第2天和第7天)。
3.自我健康监测人员。继续进行自我健康监测7天+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二)被降为低危区后返回广西的。
降至低风险地区后返回广西的人员,将接受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天和第7天)。
三。加强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做好疫情防控
各地要关注节日期间疫情和舆情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答疑解惑。要不断加强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居民自我健康防护意识,树立“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逗留报告,切实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时刻保持警惕,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的卫生习惯,支持和配合各项防控措施。
自我健康监测、家庭健康监测和家庭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要求
一、自我健康监测
(一)在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上班上学。(2)做好自己的健康监测,每天上午和下午测量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小于聚集、半封闭和封闭场所。(4)不要参加聚会和聚餐。
(5)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家庭中无单间、无膳食、无独立卫生间的;(8)家中不需要特别额外消毒。
二。家庭健康监控
(1)原则上在家办公,不上学,非必要不出门。每天做好健康监测,上下午各测一次体温。
(二)由社区组织逐户抽样核酸检测。
(3)如果必须外出,外出前必须向社区申请许可。
(四)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的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活动。
(5)不要去网吧、电影院、健身房、KTV等公共场所。除非你在人多的重要公共场所。
(6)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
(八)家庭健康监测如果与家人同住,建议家人也要尽量减少外出,密切关注自身健康。
(9)家庭中不需要单间,不需要单独卫生间,不需要单独用餐。
(10)家中不需要特别的额外消毒。
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一)指在社区和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在家庭环境中独立生活,要求单间,不外出。
(2)做好生活环境和厕所的消毒工作。
(3)居家隔离应满足“一人一室一卫”的要求。隔离室内应有单独的卫生间,卫生间不得与其他成员共用。
(四)其他房间通用的中央空音不能在房间内使用。
(5)不能和家人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