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在垃圾桶里捡的!”17岁男生买过期避孕套,酒店:愿意赔偿
近日,17岁的向潇湘晨报爆料:3月25日,他在湖南常德某酒店开房,花15元在店里买了一盒避孕套。用完后,他发现已经过期了。“我要求1000元赔偿并支付去医院体检的费用,但酒店一直推卸责任。”
26日下午,记者致电丰源酒店,其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会定期检查房间内的过期物品,并扔进酒店门口的垃圾桶。肖旭发现产品已经过期,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房间检查,于是开始质疑是从垃圾桶里捡的。当然,他说的也有道理,不排除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出现失误。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我愿意赔偿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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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旭回忆说,3月25日他住在湖南常德桃源县七河镇丰源宾馆,在店里买了一盒避孕套。使用后,他发现避孕套已经过期,于是将此事投诉到齐河市场监督管理所。从3月份投诉开始,商家就没有主动联系过他。肖旭说,“我已经打了很多次电话,让他们的老板给我打电话。两个月来,他们一直说老板不在。”
记者查阅了肖旭提供的酒店对账单,注意到他于3月25日18: 05入住酒店标准间,26日10: 58退房。此外,照片显示,该避孕产品标价为15元,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有效期为2022年1月。
避孕套生产日期
肖旭介绍说,他是在5月25日晚上接到酒店工作人员的电话的。对方说,他投诉的第二天,市监察部门就已经上门调查,在酒店房间里没有发现过期避孕套,所以他认为他用的那盒过期避孕套是在垃圾桶里找到的。
肖旭对这种说法非常气愤:“即使是在垃圾桶里找到的,这盒避孕套也会在2022年1月过期。3月25日开房怎么才能找到一月份就要过期的避孕套?那是不是说酒店在一月到三月之间没有打扫过?”
肖旭说,他是第一次住在这家酒店,他根本不知道酒店提供哪些品牌的避孕套。工作人员关于从垃圾桶里捡避孕套或者提前准备避孕套的质疑并不属实。“我要求1000元赔偿并支付去医院体检的费用,但酒店一直推卸责任。”
2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酒店,工作人员回应,“我们之所以质疑,是因为他在发现产品过期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工作人员查房。而是在前台打印出产品明细后结账,并向市监察部门举报此事。工作人员会定期检查房间里的过期物品,扔到酒店门口的垃圾桶里,这也是我们提问的原因。不过,他说的也很有道理。不排除我们的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遗漏了情况。我们愿意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支付赔偿金解决此事。”
佘氏宾馆
湖南瑞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故意销售过期产品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赔偿的数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如果商家不是故意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18岁以下的人在酒店开房。酒店是否涉嫌违法?刘明律师表示,年满16周岁并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后,酒店可以开房,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