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可在规定时间内燃放。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南宁绕城高速、大学西路、鹏飞路、邕江北岸形成的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公墓。
放电周期:
第一个时间段:除夕和正月初一。
第二时段: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初六,农历十五7时至24时。
第三期:清明节放假,三月三庄放假。
此外,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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