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点物资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
在线处理流程
1.登录网站: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
2.网上申报:点击横向菜单栏“服务”菜单→点击进入菜单二级页面→按物品名称搜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用户登录后点击“申报”按钮,根据提示提交申请。
(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显示申报通知,您可以选择打印申报通知或在用户中心我的办理菜单中关注业务办理进度)
3.电子证照下载:登录山东青岛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用户名进入用户中心→进入用户中心后,所有申报的业务都会显示在“我的办公室”中。当“当前状态”为已审批通过时,表示业务已审批通过,电子证照已发放→点击办事处名称进入业务详情页面,点击“证照信息”查看下载电子证照。
离线处理流程
1、下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2.将“提交材料”中所需材料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青岛市交通发展中心货运处进行审核,邮件标题格式为:“[通过申请]公司全称_联系电话”(例如:[通过申请]青岛能源有限公司_薛* * _ 1368764 * * *)。
联系电话:88918730,88918731
电子邮件地址:ygj.huoyunchu@qd.shandong.cn
3.市交通发展中心货运处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对通行证进行编号,并提交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4.市交通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并反馈至市交通发展中心备案;
5.市交通发展中心货运部通知企业联系人领取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