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专科院校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苏人发〔2019〕6号)精神,做好2022年我省优秀大学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机构和计划的申请
1.2022年“专科本”计划与2021年基本持平,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办〔2015〕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21〕8号)要求,今年我省开展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退役大学生免试入伍工作。
3.接收高校要将“专转”工作纳入本科培养规模,根据“专转”学生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申报招生计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精心制定“专科转专业”专业计划。“专升本”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超过《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函〔2020〕11号)附件1中注明的本科招生专业。英语、日语、教育学(含师范专业)、医学、护理专业等招生专业须注明对报考人员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请参考附件《2022特别版项目申请表》,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请系统中的项目准备工作。与2021年相比,计划调整接收规模和专业的高校应具体提交报告,并在计划申报系统中明确备注。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各校申报的计划。
4.接收高校要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业版”计划,制定通用的办班规则。简章应写明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上课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宣传册要经过省教育厅审核,可上网查询考生。
二。选择对象和方法
1.选拔对象为本省各类高校专科在册学生(含高校单独招生、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19年秋季入学人员);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学校五年制职业院校五年级在册学生;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录取后和在校期间,退役后就读三年级(五年制高职院校就读五年级)的学生,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当年在江苏省服义务兵役且一年内退役的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院校),由有关单位按规定标准和标准执行。
2.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式:普通高职(大三)学生“专科文案”采取全省统考选拔方式;五年制职业院校五年级注册生的“专业本”由接收高校组织,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下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考试,必须参加接收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将另行发布。
3.在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的过渡期,继续安排适量的“专升本”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当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4.获得2021、2022年技能大赛高职院校省级竞赛一等奖或全国竞赛二等奖的学生,可直接录取本科,但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升本”考试。
三。全省统一考试选拔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安排
1。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够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报名时间定在2022年1月中下旬。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报名资格考试。各高校负责组织“专升本”考生报名工作,根据报考条件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在高校官网上公布。
3。志愿者设置。【/S2/】2022年,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录取“专科版”。考生可在专科阶段根据自身学习情况,按照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科调剂书”选考大类划分的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个学生最多可以申请八所院校的八个专业。
4。考试。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根据本科招生专业要求,以笔试形式进行。2022年将以电子信息和音乐两大类为试点。会写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现场考操作技能。实地测试计划将另行通知。省控线根据考生的大类和统考科目划分。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
高校“专版”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考试工作参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监督。
四。转移和培养
1.全省统考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相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不符合接收院校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录取。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登记,并办理学籍变更相关手续。
3.“专升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本科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的“专升本”学生,接收院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学生转入本科第三年学习。
4.高校“专升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学费相同。
5.接收高校必须单独为“专升本”学生设班,不得轮班学习。
6.接收机构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工作,根据“专转”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特长生”不允许转专业、转学校。
2.“专升本”学生与转入学校的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应按国家规定填写。
3.“专科本科”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2022年是高校“专业版”选拔考试改革元年。接收机构和来源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专业化复制”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指定负责人,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注册、选拔和考试工作。学校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保密。
2.各考点学校要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做好“专抄”考试的防疫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要认真研究疫情,制定疫情防控标准和考点防疫措施。各生源高校和考试机构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调查工作。大学生在疫情期间要做好送考工作。高校要对考点逐一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通风良好。考点应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并设置有防护隔离措施的专用通道、专用隔离检查室和备用检查室。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独家复制”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公开评选方式和结果,杜绝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绝不姑息,查处一起。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严守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强招生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2022“特别版”计划申报表(纸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