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市2022年第二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单位变动情况报告的通知
高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2019〕19号)、《大连市高层次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大人才办〔2021〕12号)、《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2021〕13号),现请贯彻执行。
一、认证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鉴定范围
1.根据人才的全职工作时间,可以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本地高层次人才。《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2021〕13号)颁布实施后(2021年5月10日,含当日),可以申请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你需要提供有效材料(如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衔接前外地工作的离职手续或外地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其专属性。2021年5月10日(含)以后获得新的荣誉奖项的人才,可申报当地高层次人才;原则上来公司后获奖的,只能报考本地高层次人才。
2.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市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市国资委所属国有企业、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由各自认定的部门和单位认定,不在我区受理范围内。
(二)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
1.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所列标准,同时符合多项荣誉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申报。
2.专职在连工作或在连创业的法定代表人。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一般应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4.在生产科研一线从事创新创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与认定)。
5.高层次人才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缴纳社保时间为准。连申请并入选国家* * * *引进计划(详情可致电:0411-84799731)和中科院特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在选定时间引进。
6.引进尖端人才不超过70周岁,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青年人才不超过45周岁,以引进时的实际年龄为准;本地高层次人才年龄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企事业单位退休手续。
二。认证程序
(1)个人申报。
向个人所属单位申请认定,填写《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出推荐意见,并在其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印章。将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每页需盖章)交至高新区三创中心,现场查验后将原件退回。
(3)审核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人选将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www.dlhitech.gov.cn)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确认和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新区出具认定意见,并反馈给推荐单位和申请人,同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求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高层次人才认定有效期为5年。5年期满后,应按《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规定重新认定。
三。申请材料
(1)《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大连市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签章);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双面打印在A4纸同一面);
(3)与申请认定级别相对应的荣誉贡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或开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人从首次缴费月至申报月打印,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从2021年5月至申报月打印;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单位应当出具情况说明;外籍人才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需提供单位为其缴纳商业保险材料);
(6)大连市新引进(或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
四。单位变更报告应提交以下材料:
1.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变动后继续有效资格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打印在A4纸同一面);
3.申请人原工作单位的辞职手续;
4.申请人现工作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
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月缴费打印至引进后申报月,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自2021年5月起打印至申报月);
6.大连市新引进(或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
*以上材料每一页都需要盖章,材料准备好后在材料跨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时间
2022年5月30日至6月10日
六。相关要求
(1)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提供《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可编辑文档)。证明材料统一编目,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纸质版资料可以用订书机在左侧上下装订。如果材料太厚,可以打孔线装。不要使用侧面密封的卡子,如拉杆卡子。
(2)所有申请材料也需要依次扫描成PDF彩色文件提交(每人一份)。涉密人员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应以光盘形式提交。
(3)曾获国外奖项的,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翻译件和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青年人才中,已获得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者(世界公认的国内外500强大学,如《泰晤士报》、《QS》、《美国新闻》、世界软科学大学学术排名),拥有国家“985”、“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定的A类学科(A+、A类)的博士人员,需提供毕业当年该校四项世界公认排名截图 如《泰晤士报》、《QS》、《美国新闻》、世界软科学大学学术排名、毕业当年入选国家“985”和“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的A级学科的学科截图。 国内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离站,需要提供脱产证明材料。
联系人:朱志光
电话:0411-84799731
地址:大连高新区管委会9楼908室(腾飞园3号)
附件:
附件1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文件
附件2大连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文件
附件3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电子表格文档
附件4大连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电子表格文档
附件5关于印发《大连市高层次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的通知(任达办发〔2021〕12号)。可移植文档格式文件的扩展名(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的缩写)
附件6《关于印发〈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任达办发〔2021〕13号)。可移植文档格式文件的扩展名(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的缩写)
附件7高层次人才变更工作单位后,其资格继续有效。文件
大连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