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报名,在紧急情况下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扬州市考生(扬州市、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邗江区、江都区考生)按照《扬州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一、考前健康监测
1.要求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每天测体温,如实填写《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每科考生一份,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见附件2)。
2.有中高危地区居住史、海外归国史、与外籍人员接触史、疑似症状等的考生。考前14天内,以及考前14天内体温异常者,如确需参加考试,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综合评估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在考点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处于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试中心
1.考生进入考点应保持安全距离。他们必须出示他们的苏康代码、健康报告表并测量体温。只有当苏康电码为绿色,温度低于37.3℃时,他们才能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不得戴口罩影响识别。
3.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须在进入考场时向监考老师提交填写好的健康报告单,否则不得参加现场考试。
三。考试异常情况的处理
1.如果考生在考试当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通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判断和治疗。
2.对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进行综合研判后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入备用隔离考场(不离开考点)所损失的时间,经批准后补齐。
四。考完就走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监考老师的指示有序离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拥挤。
五.其他
1.考生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考前不要聚餐、聚会,避免不必要的外出,避免与高危地区人员接触,考试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提交的测温报名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进行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江苏招生考试”,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
2021年下半年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