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要求,为减少跨省市流动造成的疫情外溢和扩散,2022年3月14日起,严禁外地人员来梅,本市人员出梅。
对违反规定,擅自跨省市流动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予以严惩。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做好监督工作。知情人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或相关部门举报。
梅河口市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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