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福州市疾控中心发布风险提示:
第一,不要去最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和本地病例报告的市级行政区。从上述地区来(回)住的,应主动提前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宾馆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是14天内来(回)抚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人员,按照填装填装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按要求做核酸检测。
三、最近14天内有在中国境内居住过的人在县级行政区域(除高风险地区)报告的本地病例。按照填充加填充的原则,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按要求做核酸检测。离开7天以上者,需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四、近14天内有本地病例报告的市级行政区域(本地病例报告的县级行政区域除外)居住史的来(回)抚人员,应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照补与不补的原则,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五、近14天内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的本地病例(市级行政区域报告的本地病例除外)的居(回)福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福后尽快在汽车站、火车站、高速路口或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到达后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6.请继续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会,避免长时间待在密闭空房间,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进行测温、扫(亮)码检查等相关防控需求。在过去的14天里,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的人被暂停入境(返回)。
表1:重点区域来(回)人员管理(标注区域为当天新增)
表2:对有本地病例报告的其他地区来(回)住人员的管理
来(回)沪人员控制措施(根据上海疫情情况及时调整):
(一)自2月25日(含)起,对来(返)到上海市已报告本地病例的街道(镇)的人员,按照填堵结合的原则,实施“7+7”控制措施(即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
(二)自2月25日(含)起,对从上海市有本地病例报告的区县(有本地病例报告的乡镇、街道除外)来(回)的人员,按照补、填原则实施“3+11”控制措施(即集中隔离至少3天,完成2次核酸检测+11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自2月25日(含)起,上海市(已报告本地病例的地区除外)来(回)境人员回国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按照填装填装原则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待其居家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上海市入(返)业人员健康码红色码检查时实行“14+7”控制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加居家健康监测7天),健康码黄色码时实行“7 +7”控制措施(集中隔离7天加居家健康监测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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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政策咨询及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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