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转账受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完成转学手续,确保转学学生新学期能如期开学。转学申请受理时间调整为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开始申报,开学前一周结束。留出一周时间让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集中检查,办理相关转学手续。申报时间过后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优化转移程序
符合条件的转移在网上办理。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http://jyfw.nceduc.cn/)网站,进入平台后点击【用户中心】登录。如果没有账号,他们会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
登录后进入网站首页点击【义务教育业务办理】,点击【办理中小学上学】-【即时办理】,然后填写转学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学校、县级教育部门应当在平台上进行核实。
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的适用条件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已分配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让:
一是因监护人原房屋拆迁或交易跨县变更实际居住地,难以在原学校就读;
二是外来务工人员从外地来昌务工,其随迁子女需转入本市学校并提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是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安置;
第四,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
四。严格执行工作要求
1.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以申请转学。学籍管理是“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生。
2.转班工作严格执行“三统一”要求,即所有学校不允许超大班额,起始年级(小学1-4年级、初中7-9年级全部控制为标准班额),其他年级大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允许转学生。严控城区大规模学校现象,对现有大规模学校学生“只减不增”。
3.自2022年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暂停转学审批。有招生需求的,由各地教育部门引导其转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4.全面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取得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且必须持续6个月。
5.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期中途不办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等特殊情况除外)。
6.对前来申请转学的学生家长,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介绍具体办理流程。对因学位不足需要统筹协调安排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对接,尽力为家长做好协调工作,明确工作时限,使转学流程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之间快速衔接,确保开学前完成转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