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官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实施全省服务业、制造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开展住房租金减免的通知》,要求各区做好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工作,加强租金减免措施支持力度,帮助经济正常运行。
原始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实施促进全省服务业和制造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开展房屋租金减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局、市房地产协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发〔2022〕4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广东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发〔2022〕41号)精神, 做好促进我市服务业、制造业等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工作,强化减租措施支持,助力经济
一、落实公房租金减免。请参照上级文件精神,各区局对本辖区内2022年疫情符合上级通知要求的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租的国有房屋(含公租房、直管公房)组织实施3个月租金减免。同时,履行房屋行业管理职责,将上述两个文件转发至区国资(或公)办,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各区要积极统筹各类资金,对租赁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助。
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减租减负。目前,我市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经济运行压力较大。请佛山市房地产协会贯彻落实上述两个文件精神,积极动员相关会员单位,呼吁、鼓励和倡导非国有住房租赁主体从疫情防控和恢复社会经济发展秩序的大局出发,着眼长远利益,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主动分担疫情造成的损失,对租赁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三个月租金。或者采取减租、缓租、管理费等方式分担2022年疫情造成的损失,帮助相关社会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渡过难关,帮助恢复生产,帮助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三。请及时收集减免租金信息并填写附件3,于每月20日前定期报送我局住房规划与保障科,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广东省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函[2022] 40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广东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22] 41号)
3.落实广东省服务业解困政策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2日
(申请人首先要核实自己是否有资格拥有公租房和住建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联系电话:82309159)。
通知指出,对本辖区2022年疫情符合上级通知要求的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租的国有房屋(含公租房、直管公房),各区组织实施3个月租金核减。各区要积极统筹各类资金,对租赁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助。
除了对国有房屋实行租金减免,佛山住建局还强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租金减免和负租金减免,号召、鼓励和倡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造成的损失,并对租赁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3个月租金,或减免租金或缓交租金和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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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22年4月22日官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开展住房租金核减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