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时间
“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时间”[S2/]
1.每月19日前(不含)申请补贴的,从当月起享受补贴;
2.每月19日及以后申请补贴的,从次月起享受补贴。
3.当月未完成补贴发放的,可以补充当年下月的结算期,但不能跨年度补充。
天津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对象+补贴标准
第一类申请人:
将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收入家庭、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要赡养(抚养)的人员以及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
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75%给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第二类申请人:
已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4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男性,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
补贴标准:
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50%给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备注: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经灵活就业登记和个人保险登记后,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