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课后服务方案不参加

织布机2022-09-10  8

南京课后服务方案

2021年9月16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课后服务的范围、时间、内容、人员、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自愿原则,确保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

2021年秋季,从中小学全部返校的第二周起,南京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将全面提供课后服务,确保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全覆盖,确保困难学生全覆盖。课后服务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坚持需求导向、学生和家长自愿参与的原则。学校不得强迫或者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学校应当每周5个工作日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00。对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期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可开设周一至周五晚自习(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善用各种资源,多措并举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对于家长最关心的课后服务质量问题,实施意见指出,各区要指导学校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要在引导学生独立完成作业的基础上,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对有余力的学生扩大自习室空。同时,学校将组织德育、体育、科普、美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等丰富多彩的素质拓展活动。学校应增加户外锻炼时间,注意学生身体健康和视力保护,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主要由学校教师承担,也可积极寻找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师生、符合条件的社会专业人士和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的志愿服务人员。要充分发挥德育示范基地、研究实践教育基地(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课外活动的育人作用。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有计划地为学校组织提供课后服务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共同提高课后服务教育的吸引力。

完善保障机制,年均财政补助不低于500元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对经费分担机制和教师补贴机制作出了规定。

市、区教育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学校落实课后服务,会同编制部门为学校补足教师编制,适当增加科技、体育、艺术类教师。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加强对课后服务费和代收费的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各区财政部门将按照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平均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课后服务公用经费和人员补贴,为课后服务质量提供经费保障。

根据省有关规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建档立卡、低保等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民办学校不再收取额外的课后服务费。

此外,各区、各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加强督导评估,课后服务效果“包含三个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将课后服务发展纳入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内容体系,纳入义务教育学校优质评估体系,纳入市对区教育经费综合评价指标。教育部门要把开展课后服务作为责任督学督导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导。自2021年起,每年确定一批课后服务示范区和示范单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568520.html

最新回复(0)